礼记正义 汉 郑玄注 唐 孔颖达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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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卷二 曲礼上第一
卷三 曲礼上第一
卷四 曲礼下第二
卷五 曲礼下第二
卷六 檀弓上第三
卷七 檀弓上第三
卷八 檀弓上第三
卷九 檀弓下第四
卷十 檀弓下第四
卷十一 王制第五
卷十二 王制第五
卷十三 王制第五
卷十四 月令第六
卷十五 月令第六
卷十六 月令第六
卷十七 月令第六
卷十八 曾子问第七
卷十九 曾子问第七
卷二十 文王世子第八
卷二十一 礼运第九
卷二十二 礼运第九
卷二十三 礼器第十
卷二十四 礼器第十
卷二十五 郊特牲第十一
卷二十六 郊特牲第十一
卷二十七 内则第十二
卷二十八 内则第十二
卷二十九 玉藻第十三
卷三十 玉藻第十三
卷三十一 明堂位第十四
卷三十二 丧服小记第十五
卷三十三 丧服小记第十五
卷三十四 大传第十六
卷三十五 少仪第十七
卷三十六 学记第十八
卷三十七 乐记第十九
卷三十八 乐记第十九
卷三十九 乐记第十九
卷四十 杂记上第二十
卷四十一 杂记上第二十
卷四十二 杂记下第二十一
卷四十三 杂记下第二十一
卷四十四 丧大记第二十二
卷四十五 丧大记第二十二
卷四十六 祭法第二十三
卷四十七 祭义第二十四
卷四十八 祭义第二十四
卷四十九 祭统第二十五
卷五十 经解第二十六
卷五十 哀公问第二十七
卷五十 仲尼燕居第二十八
卷五十一 孔子閒居第二十九
卷五十一 坊记第三十
卷五十二 中庸第三十一
卷五十三 中庸第三十一
卷五十四 表记第三十二
卷五十五 缁衣第三十三
卷五十六 奔丧第三十四
卷五十六 问丧第三十五
卷五十七 服问第三十六
卷五十七 间传第三十七
卷五十八 三年问第三十八
卷五十九 深衣第三十九
卷五十九 儒行第四十一
卷五十九 投壶第四十
卷六十 大学第四十二
卷六十一 冠义第四十三
卷六十一 昏义第四十四
卷六十一 乡饮酒义第四十五
卷六十二 射义第四十六
卷六十二 燕义第四十七
卷六十三 聘义第四十八
卷六十三 丧服四制第四十九
●四库总目提要
六十三卷(内府藏本)
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隋书·经籍志》曰:“汉初,河间献王得仲尼弟子及後学者所记一百三十一篇献之,时无传之者。至刘向考校经籍,检得一百三十篇,第而叙之。又得《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记》七篇、《王史氏记》二十一篇、《乐记》二十三篇,凡五种,合二百十四篇。戴德删其烦重,合而记之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记》。而戴圣又删大戴之书为四十六篇,谓之《小戴记》。汉末,马融遂传小戴之学。融又益《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乐记》一篇,合四十九篇”云云,其说不知所本。今考《後汉书·桥元传》云:“七世祖仁,著《礼记章句》四十九篇,号曰桥君学”。仁即班固所谓小戴授梁人桥季卿者,成帝时尝官大鸿胪,其时已称四十九篇,无四十六篇之说。又孔《疏》称《别录》、《礼记》四十九篇,《乐记》第十九。四十九篇之首,《疏》皆引郑《目录》,郑《目录》之末必云此於刘向《别录》属某门。《月令目录》云:“此於《别录》属《明堂阴阳记》。”《明堂位目录》云:“此於《别录》属《明堂阴阳记》。”《乐记目录》云:“此於《别录》属《乐记》。”盖十一篇今为一篇,则三篇皆刘向《别录》所有,安得以为马融所增。《疏》又引元《六艺论》曰:“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玄为马融弟子,使三篇果融所增,玄不容不知,岂有以四十九篇属於戴圣之理?况融所传者乃《周礼》,若小戴之学,一授桥仁,一授杨荣。後传其学者有刘祐、高诱、郑玄、卢植。融绝不预其授受,又何从而增三篇乎?知今四十九篇实戴圣之原书,《隋志》误也。元延祐中,行科举法,定《礼记》用郑玄《注》。故元儒说《礼》,率有根据。自明永乐中敕修《礼记大全》,始废郑《注》,改用陈澔《集说》,《礼》学遂荒。然研思古义之士,好之者终不绝也。为之疏义者,唐初尚存皇、侃、熊安生二家(案明北监本以皇侃为皇甫侃,以熊安生为熊安,二人姓名并误,足征校刊之疏。谨附订於此。)贞观中,敕孔颖达等修《正义》,乃以皇氏为本,以熊氏补所未备。颖达《序》称:“熊则违背本经,多易茆义,犹之楚而北行,马虽疾而去愈远。又欲释经文,惟聚难义,犹治丝而棼之,手虽繁而丝益乱也。皇氏虽章句详正,微稍繁广。又既遵郑氏,乃时乖郑义。此是木落不归其本,狐死不首其丘。此皆二家之弊,未为得也。”故其书务伸郑《注》,未免有附会之处。然采摭旧文,词富理博,说《礼》之家,钻研莫尽,譬诸依山肿墉,煮海为盐。即卫湜之书尚不能窥其涯涘,陈澔之流益如莛与楹矣。
序
国子祭酒上护军曲阜县开国子臣孔颖达等奉敕撰
夫礼者,经天纬地,本之则大一之初;原始要终,体之乃人情之欲。夫人上资六气,下乘四序,赋清浊以醇醨,感阴阳而迁变。故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喜怒哀乐之志,於是乎生;动静爱恶之心,於是乎在。精粹者虽复凝然不动,浮躁者实亦无所不为。是以古先圣王鉴其若此,欲保之以正直,纳之於德义。犹襄陵之浸,修堤防以制之;覂方用切驾之马,设衔策以驱之。故乃上法圆象,下参方载,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然飞走之伦,皆有怀於嗜欲;则鸿荒之世,非无心於性情。燔黍则大享之滥觞,土鼓乃云门之拳石。冠冕饰於轩初,玉帛朝於虞始。夏商革命,损益可知;文武重光,典章斯备。洎乎姬旦,负扆临朝,述《曲礼》以节威仪,制《周礼》而经邦国。礼者,体也,履也,郁郁乎文哉!三百三千,於斯为盛。纲纪万事,彫琢六情。非彼日月照大明於寰宇,类此松筠负贞心於霜雪。顺之则宗礻石固,社稷宁,君臣序,朝廷正;逆之则纪纲废政,政教烦,阴阳错於上,人神怨於下。故曰,人之所生,礼为大也。非礼无以事天地之神,辩君臣长幼之位,是礼之时义大矣哉!暨周昭王南征之后,彝伦渐坏;彗星东出之际,宪章遂泯。夫子虽定礼正乐,颓纲暂理,而国异家殊,异端并作。画蛇之说,文擅於纵横;非马之谈,辨离於坚白。暨乎道丧两楹,义乖四术,上自游夏之初,下终秦汉之际,其间歧涂诡说,虽纷然竞起,而馀风曩烈,亦时或独存。
於是博物通人,知今温古,考前代之宪章,参当时之得失,俱以所见,各记旧闻。错总鸠聚,以类相附,《礼记》之目,於是乎在。去圣逾远,异端渐扇,故大、小二戴,共氏而分门;王、郑两家,同经而异注。爰从晋、宋,逮于周、隋,其传《礼》业者,江左尤盛。其为义疏者,南人有贺循、贺玚、庾蔚、崔灵恩、沈重、范宣、皇甫侃等;北人有徐遵明、李业兴、李宝鼎、侯聪、熊安生等。其见於世者,唯皇、熊二家而已。熊则违背本经,多易茆义,犹之楚而北行,马虽疾而去逾远矣。又欲释经文,唯聚难义,犹治丝而棼之,手虽繁而丝益乱也。皇氏虽章句详正,微稍繁广,又既遵郑氏,乃时乖郑义,此是木落不归其本,狐死不首其丘。此皆二家之弊,未为得也。然以熊比皇,皇氏胜矣。虽体例既别,不可因循,今奉敕删理,仍据皇氏以为本,其有不备,以熊氏补焉。必取文证详悉,义理精审,翦其繁芜,撮其机要。恐独见肤浅,不敢自专,谨与中散大夫守国子司业臣朱子奢、国子助教臣李善信、守太学博士臣贾公彦、行太常博士臣柳士宣、魏王东閤祭酒臣范义頵、魏王参军事臣张权等对共量定。至十六年,又奉敕与前修疏人及儒林郎守太学助教云骑尉臣周玄达、儒林郎守四门助教云骑尉臣赵君赞、儒林郎守四门助教云骑尉臣王士雄等,对敕使赵弘智覆更详审,为之《正义》,凡成七十卷。庶能光赞大猷,垂法后进,故叙其意义,列之云尔。
◎礼记正义
夫礼者,经天地,理人伦,本其所起,在天地未分之前。故《礼运》云:“夫礼必本於大一。”是天地未分之前已有礼也。礼者,理也。其用以治,则与天地俱兴,故昭二十六年《左传》称晏子云:“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但于时质略,物生则自然而有尊卑,若羊羔跪乳,鸿雁飞有行列,岂由教之者哉!是三才既判,尊卑自然而有。但天地初分之后,即应有君臣治国。但年代绵远,无文以言。案《易纬·通卦验》云:“天皇之先,与乾曜合元。君有五期,辅有三名。”注云:“君之用事五行,王亦有五期。辅有三名,公、卿、大夫也。”又云“遂皇始出握机矩”,注云:“遂皇谓遂人,在伏牺前,始王天下也。矩,法也,言遂皇持斗机运转之法,指天以施政教。”既云“始王天下”,是尊卑之礼起於遂皇也。持斗星以施政教者,即《礼纬·斗威仪》云“宫主君,商主臣,角主父,徵主子,羽主夫,少宫主妇,少商主政”,是法北斗而为七政。七政之立,是礼迹所兴也。郑康成《六艺论》云:“《易》者,阴阳之象,天地之所变化,政教之所生,自人皇初起。”人皇即遂皇也。既政教所生初起於遂皇,则七政是也。《六艺论》又云:“遂皇之后,历六纪九十一代,至伏牺始作十二言之教。”然则伏牺之时,《易》道既彰,则礼事弥著。案谯周《古史考》云:“有圣人以火德王,造作钻燧出火,教民熟食,人民大悦,号曰遂人。次有三姓,乃至伏牺,制嫁娶,以俪皮为礼,作琴瑟以为乐。”又《帝王世纪》云:“燧人氏没,包羲氏代之。”以此言之,则嫁娶嘉礼始於伏牺也。但《古史考》遂皇至于伏牺,唯经三姓;《六艺论》云“历六记九十一代”,其又不同,未知孰是。或於三姓而为九十一代也。案《广雅》云:“一纪二十七万六千年。”方叔机注《六艺论》云:“六纪者,九头纪、五龙纪、摄提纪、合洛纪、连通纪、序命纪,凡六纪也。九十一代者,九头一,五龙五,摄提七十二,合洛三,连通六,序命四,凡九十一代也。”但伏牺之前及伏牺之后,年代参差,所说不一,纬候纷纭,各相乖背,且复烦而无用,今并略之,唯据《六艺论》之文及《帝王世纪》以为说也。案《易·系辞》云:“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案《帝王世纪》云,伏牺之后女娲氏,亦风姓也。女娲氏没,“次有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浑伅氏、昊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无怀氏,凡十五代,皆袭伏牺之号”。然郑玄以大庭氏是神农之别号。案《封禅书》无怀氏在伏牺之前,今在伏牺之后,则《世纪》之文未可信用。《世纪》又云:“神农始教天下种穀,故人号曰神农。”案《礼运》云:“夫礼之初,始诸饮食,燔黍椑豚,蕢桴而土鼓。”又《明堂位》云:“土鼓苇籥,伊耆氏之乐。”又《郊特牲》云:“伊耆氏始为蜡。”蜡即田祭,与种穀相协,土鼓苇籥又与蕢桴土鼓相当,故熊氏云:伊耆氏即神农也。既云始诸饮食,致敬鬼神,则祭祀吉礼起於神农也。又《史记》云“黄帝与蚩尤战於涿鹿”,则有军礼也。《易·系辞》“黄帝九事”章云“古者葬诸中野”,则有凶礼也。又《论语撰考》云:“轩知地利,九牧倡教。”既有九州之牧,当有朝聘,是宾礼也。若然,自伏牺以后至黄帝,吉、凶、宾、军、嘉五礼始具。皇氏云:“礼有三起,礼理起於大一,礼事起於遂皇,礼名起於黄帝。”其“礼理起於大一”,其义通也;其“礼事起於遂皇,礼名起於黄帝”,其义乖也。且遂皇在伏牺之前,《礼运》“燔黍捭豚”在伏牺之后,何得以祭祀在遂皇之时?其唐尧,则《舜典》云“修五礼”,郑康成以为公、侯、伯、子、男之礼。又云命伯夷“典朕三礼”。“五礼”其文,亦见经也。案《舜典》云“类于上帝”,则吉礼也;“百姓如丧考妣”,则凶礼也;“群后四朝”,则宾礼也;“舜征有苗”,则军礼也;“嫔于虞”,则嘉礼也。是舜时五礼具备。直云“典朕三礼”者,据事天、地与人为三礼。其实事天、地唯吉礼也,其馀四礼并人事兼之也。案《论语》云“殷因於夏礼”,“周因於殷礼”,则《礼记》总陈虞、夏、商、周。则是虞、夏、商、周各有当代之礼,则夏、商亦有五礼。郑康成注《大宗伯》,唯云唐、虞有三礼,至周分为五礼,不言夏、商者,但书篇散亡,夏、商之礼绝灭,无文以言,故据周礼有文者而言耳。武王没后,成王幼弱,周公代之摄政,六年致大平,述文、武之德而制礼也。故《洛诰》云:“考朕昭子刑,乃单文祖德。”又《礼记·明堂位》云,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颁度量於天下。但所制之礼,则《周官》、《仪礼》也。郑作序云:“礼者,体也,履也。统之於心曰体,践而行之曰履。”郑知然者,《礼器》云:“礼者,体也。”《祭义》云:“礼者,履此者也。”《礼记》既有此释,故郑依而用之。礼虽合训体、履,则《周官》为体,《仪礼》为履,故郑序又云:“然则三百三千虽混同为礼,至於并立俱陈,则曰此经礼也,此曲礼也。或云此经文也,此威仪也。”是《周礼》、《仪礼》有体、履之别也。所以《周礼》为体者,《周礼》是立治之本,统之心体,以齐正於物,故为礼。贺玚云:“其体有二,一是物体,言万物贵贱高下小大文质各有其体;二曰礼体,言圣人制法,体此万物,使高下贵贱各得其宜也。”其《仪礼》但明体之所行践履之事,物虽万体,皆同一履,履无两义也。于周之礼,其文大备,故《论语》云:“周监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也。”然周既礼道大用,何以《老子》云“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礼者,忠信之薄,道德之华,争愚之始”。故先师准纬候之文,以为三皇行道、五帝行德,茸荃行仁,五霸行义。若失义而后礼,岂周之成、康在五霸之后?所以不同者,《老子》盛言道德质素之事,无为静默之教,故云此也。礼为浮薄而施,所以抑浮薄,故云“忠信之薄”。且圣人之王天下,道、德、仁、义及礼并蕴于心,但量时设教,道、德、仁、义及礼,须用则行,岂可三皇五帝之时全无仁、义、礼也?殷、周之时全无道、德也?《老子》意有所主,不可据之以难经也。既《周礼》为体,其《周礼》见於经籍,其名异者,见有七处。案《孝经说》云“礼经三百”,一也;《礼器》云“经礼三百”,二也;《中庸》云“礼仪三百”,三也;《春秋》说云“礼经三百”,四也;《礼说》云“有正经三百”,五也;《周官外题》谓“为《周礼》”,六也;《汉书·艺文志》云“《周官》经六篇”,七也。七者皆云三百,故知俱是《周官》。《周官》三百六十,举其大数而云三百也。其《仪礼》之别,亦有七处,而有五名。一则《孝经说》、《春秋》及《中庸》并云“威仪三千”,二则《礼器》云“曲礼三千”,三则《礼说》云“动仪三千”,四则谓“为《仪礼》”,五则《汉书·艺文志》谓《仪礼》为《古礼经》。凡此七处、五名,称谓并承三百之下,故知即《仪礼》也。所以三千者,其履行《周官》五礼之别,其事委曲,条数繁广,故有三千也。非谓篇有三千,但事之殊别有三千条耳。或一篇一卷,则有数条之事。今行於世者,唯十七篇而已。故《汉书·艺文志》云“汉初,高堂生传《礼》十七篇”是也。至武帝时,河间献王得古《礼》五十六篇,献王献之。又《六艺论》云:“后得孔子壁中古文《礼》,凡五十六篇。其十七篇与高堂生所传同而字多异,其十七篇外则逸礼是也。”《周礼》为本,则圣人体之;《仪礼》为末,贤人履之。故郑序云“体之谓圣,履之为贤”是也。既《周礼》为本,则重者在前,故宗伯序五礼,以吉礼为上;《仪礼》为末,故轻者在前,故《仪礼》先冠、昏,后丧、祭。故郑序云:“二者或施而上,或循而下。”其《周礼》,《六艺论》云:“《周官》壁中所得六篇。”《汉书》说河间献王开献书之路,得《周官》有五篇,失其《冬官》一篇,乃购千金不得,取《考工记》以补其阙。《汉书》云得五篇,《六艺论》云得其六篇,其文不同,未知孰是。其《礼记》之作,出自孔氏。但正《礼》残缺,无复能明,故范武子不识殽烝,赵鞅及鲁君谓《仪》为《礼》。至孔子没后,七十二之徒共撰所闻,以为此《记》。或录旧礼之义,或录变礼所由,或兼记体履,或杂序得失,故编而录之,以为《记》也。《中庸》是子思伋所作,《缁衣》公孙尼子所撰。郑康成云:《月令》,吕不韦所修。卢植云:《王制》,谓汉文时博士所录。其馀众篇,皆如此例,但未能尽知所记之人也。其《周礼》、《仪礼》,是《礼记》之书,自汉以后各有传授。郑君《六艺论》云:“案《汉书·艺文志》、《儒林传》云,传《礼》者十三家,唯高堂生及五传弟子戴德、戴圣名在也。”又案《儒林传》云:“汉兴,高堂生传《礼》十七篇,而鲁徐生善为容。孝文时,徐生以容为礼官大夫。瑕丘萧奋以礼至淮阳太守。孟卿,东海人,事萧奋,以授戴德、戴圣。”《六艺论》云“五传弟子”者,熊氏云:“则高堂生、萧奋、孟卿、后仓及戴德、戴圣为五也。”此所传皆《仪礼》也。《六艺论》云:“今礼行於世者,戴德、戴圣之学也。”又云“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儒林传》云:“大戴授琅邪徐氏,小戴授梁人桥仁字季卿、杨荣字子孙。仁为大鸿胪,家世传业。”其《周官》者,始皇深恶之。至孝武帝时,始开献书之路,既出於山岩屋壁,复入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至孝成时,通人刘歆校理秘书,始得列序,著于录略。为众儒排弃,歆独识之,知是周公致太平之道。河南缑氏杜子春,永平时初能通其读,郑众、贾逵往授业焉。其后马融、郑玄之等,各有传授,不复繁言也。